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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赠与合同的撤销 列为拆迁房屋是否可赠与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3日 来源:西安继承律师
[导读]:   李露律师,西安继承律师,现执业于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

  李露律师,西安继承律师,现执业于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怎样办理赠与合同的撤销

一、怎样办理赠与合同的撤销

民法典规定,赠与人行使撤销撤销权的,撤销赠与合同时要通知受赠人,受赠人收到通知后,赠与合同撤销。如果是出现法定撤销情形的,赠与人要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房屋没有过户,赠与合同有效吗

赠与房屋未过户,赠与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是否有效,与房屋有没有过户不存在明显关系,只要赠与人清楚赠与房屋行为的后果,自愿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的,那么双方依法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自合同签订时起就是有效的。不管赠与房屋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未过户的,工作太忙也好,忘记了也罢,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双方都应当如约履行房屋赠与合同。

这里所说的有效,一般仅指房屋赠与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房屋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法律对赠与房屋等不动产有特殊的规定,只有在赠与房屋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将房屋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赠与房屋的权利才全部转移给受赠人,双方依法订立的房屋赠与合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赠与人不能在反悔收回赠与房屋。否则,尽管双方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成立,但是赠与人实质上还是赠与房屋的主人,赠与人可以随时要求撤销房屋赠与合同,收回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房屋未过户,但只要赠与合同未被赠与人撤销或被依法撤销的,赠与合同就一直有效,对赠与人及受赠人都具有约束力,即使赠与人不幸死亡,受赠人也可以根据房屋赠与合同,要求赠与人的继承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赠房屋未过户,赠与人反悔造成损失需担责

如果赠与房屋未过户,因赠与人单方反悔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予以赔偿损失。尤其是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是不允许赠与人悔约的,一旦赠与人反悔,受赠人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赠与人继续履行房屋赠与合同继续送房,或要求赠与人赔偿相应的财产损失。

列为拆迁房屋是否可赠与

一、列为拆迁房屋是否可赠与

1、拆迁安置房的赠与协议是有效的。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赠与,到拆迁安置办公室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即可。另外,在拆迁安置房物权未实际转移前,赠与人还可以撤销房屋赠与。

2、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除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之外,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都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该套房屋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屋产权尚未发生转移。

3、赠与的房产必须在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前提下,才能办理房房屋赠与手续,房屋产权在赠与前,必须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的司法公证手续,赠与公证手续办理后,凭赠与公证书、赠与双方的当事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和当事人双方到我局办证大厅,经申请,就可以办理赠与转让手续。

4、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赠与财产给与公证的法律程序。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危房拆迁怎么安置

关于危房拆迁的安置方式,主要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不管是哪一种方式,当事人必须通过协商来获得最终满意的结果。

此外,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不管是哪一种方式,双方都可以通过协商获得对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赠与的,到拆迁安置办公室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即可。但是有一点,拆迁房屋必须要有房产证明的情况下才可以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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